目前我国许多汽车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发起设立汽车消费信贷机构。
为便于这些企业科学合理地设计规范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根据国家银监会《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管理办法〉
和《公司法》的精神,提出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供参考。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是一种特殊的具有公共性质的企业,
最主要特征是:
融资机构成为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的债权人:资本金比较低,按照国家银监会的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目前还需要借助汽车消费信贷,
机构自身之外的网络整体功能向社会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服务:传统汽车消费信贷机构业务是汽车信贷业务,将来发展可能有部分中间衍生业务,
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汽车消费信贷机构同其他金融机构一起,逐步在-个国家货币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可能发展成为具有产业金融特点的
“汽车银行”。
按照这些特点,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治理模式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的治理组织机构:另一个决定这一组织结构的业务营运流程。
这两者是决定能否顺利建立起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治理模式的关键,特别是对于一个介于汽车实业和金融领域的复合性公司来讲,实体经济的
产业投资营运风险和虚拟经济的金融信贷风险同时存在,公司的治理模式要考虑兼顾的因素很多,治理结构和营运流程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设计,
同时并举。